2010年12月24日 星期五

文創院初審通過 經費增至3億

  • 2010-12-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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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中國時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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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【曾薏蘋/台北報導】

   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、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昨天聯席初審通過《文創院組織條例草案》,未來將在文建會下成立財團法人文創院,不過全案協商時,通過國民黨立委蔣乃辛臨時提出的修正動議,將文創院的創立基金由原本三千萬,一口氣提高到三億元,分三年來編列預算。
    盛治仁表示,這是文創法通過後,最後一個待通過的配套法案,等到文創院組織條例草案三讀通過後,文建會就會開始進行徵才、選址等工作。未來文創院院長薪水,只相當於部會副首長,要找在文化界有分量,又要有實務經驗,確實不好找。
    對於未來與大陸未來的交流,盛治仁表示,因為文創院屬於財團法人性質,與大陸的文化交流上,會比文建會更為容易。
    文創院設立是根據今年一月間,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而規定。
    昨天初審通過條文,文創院的業務範圍包括文化創意產業之創新研究、發展,市場的開拓及行銷,還有專業諮詢及輔導、作品之商品化及技術轉移、人才培育等;董事會設置董事十九人到二十一人
    審查中最受矚目的是,蔣乃辛在協商中,臨時提出將文創院創立基金由原本三千萬元提升到三億元,分三年編列預算捐助的修正動議。蔣乃辛表示,若只拿三千萬出來,相對其他基金會,會讓文創產業者覺得政府用心
    至於預計初期進用人數,盛治仁表示,初期一到二年,規畫進用五十人,第三年補足一百人。院長薪水約十五萬到十八萬元、副院長十二萬到十五萬元、資深研究員九萬到十二萬元,最低階的助理規畫師,也有二萬五千元到三萬五千元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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