資料來源:民視新聞台/成豪&李志銳/2011-03-02
深夜4點,天還沒亮,兩個街頭塗鴉客在東區巷弄間胡亂噴漆,被巡邏員警逮個正著,一問之下,發現兩人都來自日本,令警方訝異的是,塗鴉客在別人家裡撒野,還義正詞嚴。
把自己的快樂建築在別人的痛苦上,兩個日本年輕人離開警局時,還對著鏡頭比出中指,絲毫沒有悔意,他們2月中來台觀光,買了十幾罐彩色噴漆,就這麼一路從萬華噴到東區商圈,遭殃的店家,鐵門佈滿混亂輪廓,無奈這已經是第三次被惡搞。
商家不提告,兩人只由環保局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,罰款6000元,但塗鴉客亂畫是老問題,老外闖禍,也不是第一回,年輕人想盡情揮灑藝術創意,無可厚非,但畫在別人家裡,就是不對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