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5月31日 星期二

鹽水果菜市場 攤商盼續營業

【聯合報╱記者劉金清/新營報導】2011.05.31 


台南市鹽水果菜市場公司98年6月底結束營業,攤商面臨何去何從難題,攤商昨天在公聽會抱怨公所不聞不問,會中建議輔導攤商繼續在地營業,並轉型為零售市場,3個月內籌組自治委員會。

台南市議員李退之指出,鹽水果菜市場公司結束營業後,攤商面臨結束營業或另尋他處搬遷問題。攤商陳情在地經營幾十年,搬遷不易,希望就地繼續營業。

經營蔬菜買賣近50年的攤商邱春霖說,全盛時期果菜市場的租金比朝琴路租金貴了3倍。因大環境與消費型態轉變,造成果菜市場公司解散,但攤商卻是最後被告知,也沒有給他們時間處理,「像是吸血鬼,能吸就吸,不能吸就叫我們走路。」

農業局農產行銷科員吳泯儒指出,鹽水果菜市場公司目前經營模式已無批發型態,早已劃分攤位兼營零售交易,建議輔導轉型成為零售市場。鹽水區公所農業課長洪春生說,過去因員工退休金造成人事成本過高、經營虧損結束營業。

經濟發展局市場科長陳建堂表示,鹽水果菜市場用地使用分區為住宅區,不符合零售市場管理條例規定;市場經營主體也不明確,經營模式介於零售與批發之間,願意協助轉型。都市發展局都市規劃科長蔡孟儒表示,都市計畫法未規定住宅用地不能做為市場之用,僅規範不能做為攤販集中場。

李退之提出四點結論:尊重攤商就地經營意願,建議轉型為零售市場;請攤商在8月底前,完成自治團體組織籌組;請都發局將鹽水果菜市場用地納入通盤檢討,解決用地問題;請農業局與經發局共同輔導攤商轉型,以市政府名義與攤商自治團體簽訂合適契約。

【2011/05/31 聯合報】@ http://udn.com/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